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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太阳成集团tyc97282011级本科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一、实习对象和时间

1、实习对象为本科各专业2011级学生,包括金融学(含CFA和中美班)、投资学、保险、工程管理、金融工程、房地产管理专业。

2、实习时间定于201477日至2013825(期间连续实习20天以上)

3、学院于2014619日下午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参加人:分管副院长、副书记,各系主任,实习指导老师,学办负责人和教学秘书,班主任,实习学生。

二、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1、请各系与实习单位联系,指派实习指导教师,安排学生实习。

2、各系应提交教学实习计划,包括:实习的目的与任务,实习内容及要求,实习的地点与单位,实习的人员安排等。

3、各系选派的实习指导教师应有较高的教学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有一定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为:

1)熟悉和了解实习单位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实习进度,做好实习准备工作。

2)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指导学生按实习计划和进度进行实习,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3)对学生进行保密、安全、遵守劳动纪律等有关方面的思想教育,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

4)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总结、负责组织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5)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其他工作。

三、实习报告、实习成绩与实习鉴定

1、学生实习结束后应撰写实习总结报告。实习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实习的基本情况、基本内容、主要收获体会、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学生的教学实习成绩,应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实习单位的考核结果和学生的实习总结综合评定。教学实习成绩评定实行百分制记。

3、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1)无故不参加实习或实习缺勤时间超过总实习时间1/3以上;

2)实习不认真未能完成实习任务;

3)实习中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4、学生的实习表现由实习所在单位的专业人员鉴定。具体方法是根据学生的实习报告水平和工作态度,由实习单位的专业人员写出评语,交学生本人带回太阳成集团tyc9728。实习单位的意见写在毕业实习鉴定表的上栏,指导老师意见由本院老师填写,实习最后成绩由实习带队老师评定,分散实习的学生由系指派老师评定。

5、相关文本见附件。

四、实习材料的装订

实习材料包括实习报告、实习总结(30005000字)、实习日记和实习鉴定表,装订顺序依次为实习报告、实习总结、实习日记和实习鉴定表。

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的格式见附件。

联系电话:027-88386882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人:武汉太阳成集团tyc9728 徐惠荣 老师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实习报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

         太阳成集团tyc9728关于本科生毕业实习管理的规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教学实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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