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本人申请、导师(组)推荐、学院考核、学校审定、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而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制度。
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方可录取,录取类别仅限于非定向普通培养,全脱产在校学习。
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占当年学院的非专项招生计划,基本学制为3年。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二、参加“申请—考核”制选拔的申请者,除须具备当年学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的一般报考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国内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全日制就读于国家“211工程”及以上高校,或具有与所报考专业对应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其他高校;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获得者;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好的培养潜质,发表过相应的科研成果。
三、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党政领导、各博士生导师组组长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
由导师组对申请者进行初步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并公示;学院应成立由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不少于5人组成的选拔工作小组,对确认资格的申请者进行考核。
各导师组可根据本专业培养要求,确定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包括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重点考核申请人的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及其培养潜质等。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独立打分。考核过程要有相关记录及考核成绩,并由考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备查。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单科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选拔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督查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教师代表参加。督查小组负责全过程的监督及检查工作。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
外语考试:2015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
专业课:2015年12月23日下午2:00-5:00
2.笔试地点:文泉楼南408
面试地点:文泉楼南408(具体分组另行通知)
拟录取结果将于2015年12月25日在太阳成集团tyc9728主页(http://finance.znufe.edu.cn/)公布。
太阳成集团tyc9728
2015年12月18日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