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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推荐201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结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20077月第三次修订)的有关规定,我校今年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为了保证其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茂林

副组长:刘仁山  周佳玲  陈勤舫

  员:

    刘冬姣  常金华  朱巧玲  高海波

    李小平  李明强  杨汉明   

    肖慎勇  陈食霖  任剑新   

胡弘弘  胡向阳  胡洪曙  梁小华  李世黎

雷照荣  蔡明辉      范丽萍

各学院应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并报教务部备案,负责推免生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以及候选人的确定。

二、推免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在推荐过程中应对申请学生进行全面考查,既注重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要注重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业务能力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查。

三、教育部下达我校今年的推免生名额为446名,其中50名分配给文澜学院,387名按一定比例下达到各学院,9名作为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使用(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不含体育及艺术特长生)。各学院如有剩余指标,由学校视实际情况统筹使用。

教育部另分给我校的直属师范大学推免生补偿名额为3名,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的要求,该类指标推荐条件为:学习成绩优异,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音体美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放宽到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我校推免生资格。推荐专业为法学、英语、经济学等3个专业,每个专业推荐1人。该推荐名额单独划分到相关专业所在学院,由学院按学校推免生工作程序与其它推免名额一并上报。

具体推免生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为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维护招生单位公平竞争、科学选择,今年我校的446名推免名额不作“校内”和“校外”的校别区分,且今年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完全分开进行。

五、推免生的推荐条件及程序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各学院在不违反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六、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教学[2006]14号)第十四条第七款“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之规定,我校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生不再有单列指标,将纳入综合考核指标。各学院在制定细则时可以会同体育课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制定有关体育竞赛获奖项目的奖励分值。

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厅[2015]3号文)第一条第2款“ 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之规定,各院如有符合以上条款并达到学校免推基本条件的学生可直接列入各院免推名单上报。

八、申报特殊学术专长人才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完全符合)

1.英语通过四级;

2.学分绩点不低于2.5

3.主干课每门成绩不低于70分;

4.学年论文在80分以上;

5.经济、管理类学生数学成绩不低于70分。

(二)特殊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成果和奖励须为学生所学专业领域内的成果、奖励)

1.在国家3类(含)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国家4类期刊(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正刊、第一作者)。

2.在国家机关组织的全国各类学科竞赛中,获个人二等以上奖励;团体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者、二等奖前两名获得者和三等奖的前一名获得者。

3.全国优秀社团(学术理论类)一等奖的主要成员。

4.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主持人且其项目被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展示。

5.经我校认定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各类竞赛(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如德勤税务精英挑战赛、金蝶杯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模拟法庭大赛等)中个人二等以上奖励获得者、团体竞赛中二等奖以上的获得者。

(三)申报特殊人才的学生必须有所在专业3名教授的联名手书推荐信,并参加所在学院组织的推免生考试。对以学术论文申报的,学院必须专门安排答辩环节,必要时,学校还将组织专门的考核。学院在推荐特殊学术专长人才时必须明确注明其所符合的特殊条件项,最终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四)凡不符合以上条件者不接收推荐材料。

九、校有关成绩和奖励分计算的几点说明:

(一)必修课(含体育课)、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课程成绩计算可四舍五入。

(二)发表论文的刊物等级认定以学校2009312日印发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准。

(三)奖励分的具体实施细则,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确定,向学生公示后执行。

十、推荐工作时间及上报材料要求:

(一)即日起至920日各学院接受学生的申请、审查有关材料,进行相应的测试工作,确定推免生的最终人选和替补人选,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对申报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三位教授推荐信连同学生相关证明材料须一并上网公示。

(二)921日将推免生材料报教务部。上报材料包括:

1.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推免生名单。

2.推免生的相关材料。包括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见附件2及附件3),成绩单,经学院审验的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特殊人才还需提交3名教授联名推荐信原件及学生相关证明材料。

3.推免生汇总表(见附件4)的纸质及电子文档(申请特殊人才计划的单列注明)。

(三)923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完毕,学校正式发文,推荐工作结束。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避免出现学生推荐合格后放弃指标的现象。对于有此类情况发生的学院,下一年度会相应减少推免指标数。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年推免生名额分配表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特殊学术人才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届推免生汇总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