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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太阳成集团tyc9728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11、12、13级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团的十七大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实践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发挥社会实践在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在深入的社会实践中认知国情、体察民意、服务社会,在扎实的调查研究中砥砺德行、增长才干、完备人格,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关于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我院分团委承接校团委要求,决定在我院范围内组织开展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参考主题》(详见附件1):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全面深化改革,担当青年责任;

(三)坚持创新创业创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四)学习党团知识,加强知校爱校教育;

(五)弘扬志愿精神,积极服务社会;

(六)其他主题。

二、组织形式

1.校级社会实践队(本科生)。校级社会实践队的组织分为三种形式:一是由校团委自行组织;二是由校级学生组织自荐,报送至学校参与立项评审(每个组织提交的参评立项团队不超过1个);三是由第七期青马班学员自行组队(每个小组提交的参评立项团队不超过1个),报送至学校参与立项评审;四是由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对优秀的团队予以立项。校级社会实践团队立项项目100个,根据申报情况,确定30个重点项目,每个项目资助1000元,70个一般项目,每个项目资助500元,学校将为所有获得立项的团队提供统一服装(每个团队6件)、队旗(每个团队1面)、保险(每个团队6人),并出具社会实践活动介绍信。

2.院级社会实践队。院级社会实践队的组织分为两种形式:一是院团委自行组织;二是由各院予以立项,成立院级社会实践队,组织开展相关社会实践活动。

3.个人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学生自行组织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基层,利用所学知识、技能服务于家乡经济、文化、法制等方面的建设。个人自行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同样有参评学校、学院优秀实践成果等奖项资格。

4.社区挂职锻炼活动。社区挂职活动主要以第七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成员为主,由学员自行组队,深入关山街所辖12个社区,围绕社区需求,开展一系列基层服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组队要求

1、组队名称。我校学生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队,名称一律采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暑期社会实践队”,若是自组小分队,可加相应的副名,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暑期社会实践队——梦想启航小分队”等。

2、多元组队,优势互补。鼓励跨年级、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形成优势互补的科学组队模式;倡导低年级同学开展广泛的社会调研活动,高年级同学开展深入的专业实践活动;鼓励相关专业教师指导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队各成员要遵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队守则》,按时完成社会实践的各项任务。

3、团结合作,安全第一。各支部强对参加社会实践的个人和团队安全意识教育,制定详细周密的实践计划以及突发状况的应急预案,确保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

4、实时跟进,及时报道。各社会实践分队要至少指定一名同学作为信息员,专门负责本队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在实践调研整个过程中实时报送各阶段实践成果。

(二)申报要求

1、明确主题,联系实际。各实践队要运用自身所学的专业知识,明确调研主题,结合国家政策,联系社会现实,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使调研活动更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实效性。

2、自主探究,杜绝抄袭。学院将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实践队立项、评优、资助等资格。对在学校其他学术活动如挑战杯、博文杯、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等中已立项或获奖的作品,暑期社会实践不予以立项。

3、严格规范,切合标准。社会实践的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要求撰写,此项内容将作为社会实践报告的评选标准之一,各实践队要认真阅读,规范内容。同时,本次立项评比将采用多位老师评审取平均分的方法,确保申报立项评比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4、创新形式,积极参与。鼓励广大团员青年结合实际情况,采取调研、实习、科研、自主创业、志愿服务等多种实践形式。社会实践结束后,可形成调研报告、实习报告、科研论文、创业经验介绍、志愿服务心得等成果形式,多角度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三)宣传要求

1、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各实践队要积极关注校团委官方微博和人人主页,宣传和分享社会实践活动经验。本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线上宣传平台:新浪微博,用户名为“中南大团委调研实践部”;人人主页,用户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团委调研实践部”。校团委调研实践部有权转载和宣传优秀社会实践活动成果,用以扩大我校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力。

2、各实践队的信息员要及时、全面地更新调研动态,将社会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媒体有关报道、典型事迹等,通过通讯、简报、新闻剪报、活动照片、摄像素材等具体形式报送到校团委调研实践部邮箱(znufe_diaoyan@163.com)。

3、我院将通过委网站、微博等媒体,积极宣传社会实践活动及成果。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将把宣传和交流效果是期社会实践奖项评优的重要参考因素。

(四)积极动员,广泛参与

各团支部广泛发动学生积极申报,学院将对各组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其中的优秀申报材料推荐至校团委,再由校团委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立项。

我院材料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6月3日,已上交的申报材料不再改动,需补交申报材料的各队请在6月3日12:00之前将电子档(按照“班级+主持人+组队名称”命名,以附件形式)发至学院组织部邮箱(jrxy_zuzhibu@163.com)。11级、12级请将纸质档(2份)于6月3日14:00-17:00交至文泉321兼职辅导员办公室,13级请将纸质档(2份)于6月3日中午12:00交至文津一楼大厅,联系人:魏静15527359795。

四、评奖项目

1、优秀社会实践队

学校将根据各社会实践队开展的活动内容、活动效果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评选30支“优秀社会实践队”,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以上优秀奖项。

2、先进个人

各社会实践小分队推荐1名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候选人;其他自主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由我院按照学生在暑期社会实践的参与情况,按学生总人数(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的1.5%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学校将从上述推荐的候选人中评选出若干名“先进个人”,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以上奖项。

3、优秀实践成果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我院将统一推荐优秀的调研实践论文或调查报告,学校根据实践报告的完成情况和质量,从精神风貌、成果总体质量、特色三方面进行评比打分,评选出40篇“优秀实践成果”,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以上奖项(已立项的社会实践队成果有直接参评优秀实践成果资格)。

申报材料与相关要求见附件。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太阳成集团tyc9728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